河南两部门联合出台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考评办法
日前,河南省教育厅、财政厅出台实施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绩效考评办法规定,连续两次评为“较差”的,取消“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”称号。
该省规定,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周期为4年。建设期内,于每年1月底前,对上年度建设情况进行“自主考评”;建设期内第3年6月底前,采取“组织考评”方式对各中心进行中期评估;建设期结束时(1个月内),采取“组织考评”方式对各中心建设期整体情况进行“验收考评”。
组织考评的程序和内容包括汇报答疑、现场核查、初步反馈等,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。中期评估和期末验收考评成绩为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的,给予适当奖励;考评成绩为“较差”的,限期一年整改,整改后考评仍为“较差”的,取消“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”称号。
编辑:wangmeijuan
下一篇 : 返回列表
上一篇 : 曲阜师范大学获批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
热点推荐